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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9-08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2020年修订版)》、《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2021年修订)》及《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班主任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不参评当年度奖助学金)任委员,原则上委员会由不少于9人组成。其职责是:按照学校评审办法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1.名额下达与分配

①2020级(直博)2021、2022、2023级博士研究生2人

②2024级博士研究生1人(推荐到学校进行差额评选)

③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5人

④2024级硕士研究生1人(推荐到学校进行差额评选)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研生活,有沈农研究生该有的样子。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遵守实验室、教学楼、宿舍楼、校内外基地等管理规定。维护校园秩序,维护研究生形象,言行得体。在校学习期间外出请销假手续齐备。

3.上一学年外出做论文或执行科研任务者,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4.上一学年及当前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不得申报。

5.申报基本条件

2022、2023、2024 级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沈阳农业大学研 究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2021 修订版)》(沈农大发〔2021〕29 号)为依据。

2020、2021 级研究生以《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 学金评审与发放办法(2020 年修订)》(沈农大发〔2020〕54 号)为依据。

6.本次国家奖学金最终获选研究生,其用来申报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再用于本年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研究生院复审,专家评选,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学院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 个人申报

    研究生本人按要求填写《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申报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应为2023年10月1日至 2024年9月30日之间所获成果、表现等。

    2.学院初审和推荐

    ①参评研究生须综合素质良好,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

    ②学院初审重点考察2020、2021、2022、2023级研究生申请者各个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缺一不可;科研、创新能力,发表论文,活动获奖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重点考察2024级研究生学习成绩;科学道德水平,发表论文、活动参与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情况。

    2020级直博、2021、2022、2023级博士研究生;2022、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院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到学校进行审核。其中,博士研究生推荐需进行排序推荐

    ③2024级研究生,学院重点考察申请者科学研究潜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我院可推荐1名博士,1名硕士。推荐到学校参加统一进行差额评选,学校最后评选出博士5名,硕士5名。

    3.结果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上报

    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5.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责成研究生院思政管理科会同研究生院培养科对学院初审推荐名单进行复审。

    6.差额评选

    2024 级研究生采用现场汇报的形式(结合 PPT)进行汇报(博士5分钟、硕士3分钟,介绍一年中取得的成绩、课题的进展等情况),学校专家考核小组现场投票。

    7.学校终审。

    五、日程安排

    1.9月6日,发布《土地与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申报同学在9月8日中午12: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5-附件8及支撑材料)发至学术部部长徐乐邮箱1736657541@qq.com。纸质版材料交于土壤楼A座217徐乐工位处。

    3.9月9日,申报研究生结合PPT以现场答辩形式介绍自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相关条件和支撑材料。之后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4.9月9日—14日,学院公示推荐名单5个工作日。

    材料包括: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只装订一份,散页两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二三四年级)》(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登记表(二三年级)》(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2024级新生)》(附件7)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7.《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2024级新生)》(附件8)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附电子版;

    8.学生本人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装订封皮见附件10),装订顺序为:(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2)成绩单(3)外语过级证书(4)学生发表论文、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2024级硕士研究生提交本科成绩单、学分绩点、专业排名情况证明、入学初试成绩证明、外语过级证书、本科获奖情况及本科发表论文情况等复印件。

    2024级博士研究生提交硕士期间成绩单、发表论文情况、外语过级证书、获奖情况及硕士毕业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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