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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环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二)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18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还未得到完全控制,为响应学校在防疫期间做出的“人盯人”,全覆盖,无死角的指示,督促全院学生每日认真完成信息汇报,保证接龙和填报系统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疫情期间的健康、安全,为顺利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现制定《土地与环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具体事宜如下:

一、关于填报时间

要求填报及时。全院在籍本科生每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龙和健康系统填报,若存在迟报情况:迟报1次予以口头警告,累计2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累计2次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2次警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以此类推,直至勒令退学。

1.群内接龙时间:每天14点前完成。

2.系统填报时间:每天14点前完成。

3.注意:系统数据提交过程中如出现卡顿现象务必重启或换手机重填,否则缓存出现“当前采集日期已登记”的提示,但实际未填报成功,如属此类情况造成迟报,予以相应处分;如属学校系统升级调整期间造成无法填报,不做记录。

4.建议大家错峰填报,每天凌晨是全校学生集中填报的高峰,建议大家错开这个时间。

二、关于填报错误

要求填报认真无误。全院在籍本科生每日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接龙和填报健康系统,严禁直接复制粘贴和默认信息提交,若存在瞒报、虚报、漏报、错报情况,出现1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2次给予警告处分,3次及以上视情况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视情况及造成后果,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给予校级处分,并交由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于位置变动报备

1.报备范围:凡跨县活动都需要报备,当天往返者接龙和系统无需变更,但要提前报备具体行动轨迹,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变动,再发班主席掌握。

2.出行前报备信息:变动原因、拟出发和返回日期、随行人员、出行方式、始发地、终到地、途径地、换乘工具及时间等。

3.到达后报告信息:位置变动后,需及时报告详细行动轨迹,时间具体到分钟,地点具体到门牌号,交通工具具体到车厢号、座位号、出租车车牌号等,同时报告变动原因、随行人员、出行方式、始发地性质(如自己家)、终到地性质(如某亲属家)、途经地、换乘工具及时间等。接龙和系统随实际及时更新填报。

4.凡是未经报备的位置变动,轻者予以学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级处分。

四、关于私自返校、返沈

在学校正式通知开学以前,严禁学生以任何理由私自返校、返沈。一经发现,直接上报学校予以处分。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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