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评比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服务学生成人成才为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校风的形成,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沈阳农业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集体均可按照本条例参加学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三条 学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选拔推荐过程中应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第二章 评选标准和程序
第四条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一、评比资格条件
(一)班级同学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的发生。班级有规范的考核、考勤制度,有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并能起到实际的工作效果。
(二)班级学习气氛浓厚,学生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蔚然成风;定期组织各种学习竞赛、学术讲座、作业评展及学习经验交流等学风建设专项特色活动;班级在学校、学院各项学习竞赛、学风评比活动中获奖情况良好。
(三)每学期定期召开学风建设主题班会,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促进班级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方法。
(四)班级学习成绩好,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本学院同年级的前50%,考试不及格率达到以下要求:一年级不及格率低于10%或不及格率低于全院同年级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二年级不及格率低于7 %;三年级不及格率低于4%(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全班人数×考试门次)。
(五)班级无学业警告及以上学业处理的学生,无因学业问题受到退学处理的学生。
(六)班级有28%(含28%)以上的同学获得奖学金。
(七)二年级以上班级英语四级通过率居本学院同年级的前三分之一,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各类资格考试、科技学术竞赛获奖人数较多。
二、评比形式与程序
(一)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每学年评比一次。
(二)各学院申报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的比例数,不应超过学院在校班级(老生班)总数的10%。
(三)由各学院按评比条件,首先在本学院进行申请、自检和评选工作,确定初评的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名单,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申报表》,同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加盖公章,报学生处。
(四)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予以取消评比资格。
(六)向全校公布评比结果。
三、奖励规定
学校授予“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荣誉称号,发放班级奖励金500元,并颁发奖状。
第五条 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评比办法
一、评比资格条件
(一)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要求,能够遵守《沈阳农业大学宿舍管理规定》,宿舍内无使用、存放违章电器或违禁物品现象的发生,宿舍成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寝室内形成了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寝室成员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
(三)在对宿舍的各项检查中未受校通报批评。
(四)为班级学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能够带动班级同学共同进步,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五)充分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评定)
1.寝室成员必修课(方向课)考试及格率100%,寝室成员50%以上获得校综合奖学金。
2.寝室成员一半以上本学年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3.寝室成员一半以上在大学期间加入党组织。
4.寝室成员本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各寝室第一。
5.其他特别突出的成绩。
二、评比形式与程序
(一)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每学年评比一次。
(二)各学院申报的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名额不超过4人间寝室总数×4%与6人间以上寝室总数×8%之和。
(三)符合评选条件的寝室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申报表》,学院按评比条件,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自检、评选工作,确定初评的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名单,初选名单及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后,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予以取消评比资格。
三、奖励规定
学校授予“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荣誉称号,发放奖励金200元,并颁发奖状。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
第七条 本规定由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