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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文档格式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2

土地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文档格式规范

一、标题格式

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字,居中,行间距固定值23

二、副标题

楷体GB2312,四号字,居中,行间距固定值23

三、称呼

仿宋GB2312,四号字,不缩进。

四、正文

(一)一级标题

标记中文“一”、“二”、“三”…,后加顿号,黑体,四号字,缩进2个字符。

(二)二级标题

标记中文“(一)”、“(二)”、“(三)”…,楷体,四号字,缩进2个字符。

(三)三级标题

标记中文“1”、“2”、“3”…,后加“.”,仿宋GB2312,四号字,加粗,缩进2个字符。

(四)四级标题

标记中文“(1)”、“(2)”、“(3)”…,仿宋GB2312,四号字,缩进2个字符。

(五)正文

仿宋GB2312,四号字,缩进2个字符。

五、落款

提交单位(个人),另起一行,加日期,格式如:201839日,右对齐,仿宋GB2312,四号字。

六、附件

“附件:”加于日期后,另起两行,标号为“1”、“2”、“3”…,后加“.”,仿宋GB2312,四号字,缩进2个字符。

七、其他格式

页边距上、下为2cm,左、右为2.5cm;标点符号均为中文格式;行间距为固定值24磅。

详细格式参考附件。

土地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39              

 

 

附件:(对以上格式进行的举例

1.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通字[2011]78号)


附件1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科学制定学校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开展有关资助工作,学校将开展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查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办法

各学院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和审核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进行详细深入的了解和调查,准确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及其在校表现。认定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

(一)认定材料

1.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初次申请认定的学生须提交有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二)认定原则

对材料合格、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在学院考核其在校实际表现,调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校学生人数的28%,其中特困生人数不超过在校学生人数的10%


三、审定及建档

(一)各学院须将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报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电子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1019日前上报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定(注: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名单顺序须一致)。

(二)学生资助中心审定后,学生申报材料由学院留存建档。

有关材料可登入学生资助中心网站下载(zzzx.syau.edu.cn)。

 

 

 

 

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1920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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