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环境学院学年评优表奖条例
一、奖励范围
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学生。
二、奖励方式
通过授予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奖励。
三、奖项及奖励条件:
(一)集体奖项
班级奖项根据《土地与环境学院学年各班级量化考核信息表》评定,优良学风示范寝室根据申报情况(申报时需提供寝室基本情况)评定,安全文明寝室根据学院先锋寝室评比结果评定,各系列具体数量将参照学校名额比例进行确定,其中向学校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时主要参考指标为平均学分绩点及四级通过率。推荐对象主要以推荐大三为主,大四次之,特别优秀的大二班级可以推荐。
1.先进班集体
2.优良学风先进班级
3.科技创新先进班级
4.寝室和谐文明先进班级
5.室外除雪先进班级
6.优良学风示范寝室
7.安全文明寝室
(二)个人奖项
1. “三好学生”
班级推荐产生。推荐务必排序。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之1、2、3、4、5款之规定。在上一学年无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评选比例为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4%,遇小数四舍五入。学院将按照不超过班级总人数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
2. “三好学生标兵”
在班级三好学生推荐中排名在班级总人数前10%的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审核。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1、2、3款之规定。在上一学年无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并提交简要申报材料,材料应体现学习成绩,具体学分绩点,科技创新等其他方面取得的成绩)
3. “优秀学生干部”
班级推荐产生。推荐务必排序。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之1、2、3、4款之规定。在上一学年无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评选比例为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4%,遇小数四舍五入。推荐排序。学院将按照不超过班级总人数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中排名在班级总人数前10%的学生本人申报,学院审核。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之1、2、3款之规定。在上一学年无校、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进行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5.“学习优秀奖”
(1)学分绩点4.0及以上;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
(3)国家计算机四级、非计算机专业国家三级、国家二级考试优秀;
(4)优秀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5)参加国家、省、市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表彰奖励(以学生处认定为准);
(6)学业成绩排名同年级各专业前三名者;
(7)提前通过CET-4者(二年级下学期之前通过者,在校期间
土地与环境学院班级量化考核信息表 |
班级名称: 班长签名: 团支书签名: |
项 目 |
总分 |
实际/赋分 |
数据负责部门 |
得分 说明 |
一、思想建设(10分) |
(一)党团建设(6分) |
1.在校期间党员发展人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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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组织部 |
见注1 |
2.在校期间党校结业人数 |
1 |
|
3.入党积极分子人数 |
1 |
|
4.入党申请书人数递交率 |
3 |
|
(二)党团活动(4分) |
5.开展团班会进行政治学习次数(见注2) |
3 |
|
团委采编部 |
6.其他思想政治建设活动(见注2) |
1 |
|
二、学风建设(75分) |
(三)学业成绩(40分) |
7.本学年班级平均学分绩点 |
20 |
|
学生会学习部 |
8.平均学分绩点3.8以上人数 |
3 |
|
9.本学年获校级以上奖学金获得率 |
5 |
|
10.本学年班级必修课不及格率 |
12 |
|
(四)考证过级(20分) |
11.英语四级通过率 |
8 |
|
12.英语六级及以上通过率 |
1 |
|
13.计算机省二、国二通过率 |
8 |
|
14.计算机国三通过人数 |
1 |
|
15.专业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数 |
1 |
|
16.其他职业技能证书数 |
1 |
|
(五)学风活动(3分) |
17.本学年学风建设活动次数(见注2) |
3 |
|
团委采编部 |
(六)获奖情况(12分) |
18.科技创新、学习竞赛 |
12 |
|
学生会科技创新部 |
见注3 |
三、班风班貌(50分) |
(七)班委建设(10分) |
19.担任校、院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见注7) |
1 |
|
团委组织部 |
见注1 |
20.学生干部总人数占班级人数百分比 |
1 |
|
21.本学年班委会成员平均学分绩点 |
1 |
|
学生会学习部 |
22.班委学分绩点高出班级平均的百分比 |
1 |
|
23.完成学院布置工作速度(见注8) |
3 |
|
团委学生会 |
24.完成学院布置工作质量(见注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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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誉特色(4分) |
25.曾获校级及以上集体荣誉 |
1 |
|
学生会数据统计部 |
26.曾获院级集体荣誉 |
1 |
|
27.自主举办的班级活动(见注2) |
1 |
|
团委采编部 |
28.社会公益性活动项数(见注2) |
1 |
|
(九)校纪处分(10分) |
29.学校自律自管检查通报、处分情况 |
10 |
|
学生会数据统计部 |
见注4 |
(十)学院自律自管情况() |
30.寝室卫生情况 |
10 |
|
生活部 |
见注9 |
31.寝室安全情况 |
15 |
|
学生会数据统计部 |
见注1 |
32.活动出席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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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除雪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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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课程出席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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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文体活动(4分) |
35.曾获校、院级文艺性比赛或活动荣誉项数(见注8) |
3 |
|
学生会数据统计部 |
见注1 |
36.曾获校、院级体育性比赛或活动荣誉项数(见注8) |
3 |
|
注1:按年级内排名,第一名满分,第一名以后分数依次递减10%; 注2:以向“土环学生工作网”(采编部负责)投稿数量为准; 注3:根据《学生手册》第119页加分条件加分并排序(获校级及以上科持立项按同等级奖励加分),第一名满分,第一名以后分数依次递减10%; 注4:根据学生处自律自管检查通报结果,参照《沈阳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学生手册》120页),按人次扣分,扣完为止; 注5:“专业证书数”、“其他专业证书数”、“科技创新、学习竞赛”、“班风班貌”、“文体活动”等项若有在“学生工作数据库”统计之外的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 注6:除25、26条外的所有数据须是上一年度的,就是上年8月至当年7月间的数据; 注7:二年级包括上一年度任校院团委学生会、校自律委委员,及班委人数;三年级包括上一年度任校院团委学生会、校自律委副部长,及班委人数;四年级包括上一年度任校院团委学生会、校自律委部长,及班委人数; 注8:根据《学生手册》第119页加分条件加分并排序,学院文体活动获奖按学校获奖加分标准减半; 注9:学院将根据总分评出各系列先进班级。其中第30项,按年级内排名,第一名满分,第一名以后分数依次递减10%。排名按照所在寝室学期内未达到规定分数的次数占检查总次数40%的人数占班级成员总数百分比计算,所占比例越少,则排名越靠前。如此项比例大于10%,则排名最后的两个班级均为零分,其他班级按照排名依次赋分。如出现相同比例,比例大于10%均不加分,小于等于10%,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赋分。 |
只奖励一次,此项2015级学生可申报);
(8)“学习跃进奖”一学年下学期成绩比上学期成绩班级排名前进了八名次或前进六名次且进入班级排名前五名者。
6.优秀论文奖(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7.科技创新奖(符合《沈阳农业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相关规定)。
8.“文体优秀奖”在上一学年中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各类文体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同学,凭有效获奖证书和学院记录材料进行评定,学院文艺部、体育部提供名单,各班级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也可进行申报。
四、材料申报
1.各项材料请严格按照表格格式进行填写。
2. 各班级申报材料请按照条例,逐条核对,学院不再接受补报。
土地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