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环境学院班级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会操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性、客观真实性,使真正需要的人得到资助,特制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1.各班级班主席负责班会前期工作,包括认定申请表的指导填写、收集与保管,不能透露申请同学的个人信息。
2.申请认定同学所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保证客观真实。若查明不属实,取消其认定资格。
3.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会须与助学管理部协商会议召开时间。
4.各班级班会需在9月25日晚五点前召开。
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会流程
1.会议由班长主持,所有班委成员必须全部参加。
2.班主席宣读每位同学的土地与环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班委评议。班委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议和补充,确保每位申请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客观真实。
4.班级成员投票。学生会成员向班级成员发放选票(学生会事先做好,包括序号和姓名两栏),班级成员按序号列出姓名,参会学生会干部收票。
5.统计得票分数。班长和班主席分别作为唱票人和计票人。与会学生会干部作为监唱票人和监计票人。现场统计汇总排序,由班长填写班级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须填表人、唱票人、计票人、监唱票人、监计票人现场签字确实)。
6.参会学生会干部负责收回选票和汇总表,交由学院统一保管。
土地与环境学院学生会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