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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2

 

一、引进高学历人才三年行动计划

 

(一)引进目标

 

从2018年-2020年,连续三年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高学历人才600名(每年引进200名),其中,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选派部分高学历人才到企业服务。

 

(二)引进对象

 

本计划所称高学历人才,包括取得以下全日制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1.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榜单的国外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国内高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3.国内“双一流”大学统招的全日制本科生。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阜新市人才工作网、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号、高校招聘信息平台等,发布所需人才引进公告。这项工作大约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

 

2.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

 

3.组织考试或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考核。其中引进人才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考试+考核”(报名人数超过拟引进人数)或直接考核(报名人数未超过拟引进人数)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为本科学历的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4.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政审。

 

5.公示和聘用:对公示后无问题的高学历人才办理聘用手续。引进高学历人才的服务期为5年,5年内只允许在本市流动,其中到企业服务的只允许在本市企业间流动。

 

(四)政策待遇

 

1.解决事业编制。直接安置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2.落实职称待遇。对于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聘任手续。对原在职的高学历人才可保留原有的职务、职级、职称待遇。

 

3.提供住房补贴。引进的高学历人才服务期间分别享受博士研究生每月7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本科生每月200元的住房补贴。服务期满后在阜新境内购买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

 

4.享受优先服务。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口部门予以安置;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学历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服务;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全市范围内为子女自主选择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学校。

 

二、突破辽西北人才安家补助政策

 

(一)补助范围

 

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期间,在阜新地区各类企业及县级以上科研院所(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就业、创业或投资兴业的高校毕业生,年龄35岁以下,承诺在阜就业创业5年以上,在阜新地区首次购房用于自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一次性人才安家补助。

 

(二)补助标准

 

博士毕业生每人补助不超过10万元、硕士毕业生补助不超过5万元、本科毕业生补助不超过3万元。从阜新市行政区域以外引进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阜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安家补助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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