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良好发展,提高项目实施成效,规范资金使用,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涵盖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进展情况;
2.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3.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4.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三、检查形式
1.材料提交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沈阳农业大学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网址:cxcy.syau.edu.cn,校内连接校园网,校外使用VPN),在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负责人签字,PDF格式);
(2)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著作权、实物制作、申请专利等。
2.审核流程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评审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提交材料;
(2)第一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在平台提交检查结果;
(4)学校抽查。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2月28日—3月9日:项目负责人登录平台上传大创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由第一指导教师登录平台完成审核。
2.2024年3月10日—3月17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使用管理员身份)登录平台提交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3.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学校组织抽查审核。
五、项目的变更与终止
1.延期申请:原则上不支持项目申请延期。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需写明延期理由并提交申请,经第一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通过,于3月12日前将申请书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7室,申请书需由负责人、第一指导教师签字和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负责领导签字。
2.项目终止: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3.申报限制:被终止的项目,其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4.第一指导教师因故不能继续指导项目开展的,需在中期考核结束前提出调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学校审批。调整后的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能是当年度其他大创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
六、资金使用
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指导教师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相关支出必须与研究项目直接相关,并妥善保存发票。项目结题报销时,超出在研期间的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大创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于没有进展或不能取得预期成果的,不能通过中期检查。
2.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按要求准时上传检查材料,包括在研期间产生的成果。上传的成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3.项目负责人做好参赛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准备,结题项目必须报名参加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相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邵老师、王老师
附件:
1.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沈阳农业大学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目名单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中期考核平台操作步骤
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