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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组织部:关于推荐第五届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暨第十届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2-06-12
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按照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转发的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等九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五届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暨第十届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沈科协发[201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第五届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暨第十届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沈科协发[2012]4号)相关内容。
  二、申报要求
  1.本次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党总支(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本《通知》的传达工作,确保通知到每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同时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和程序,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报人员需认真准备有关材料,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的人员,填写《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申报表》(一式2份,附照片和电子文档)、《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第五届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推荐人选名单》(一式2份,附Excel电子文档)、工作业绩的获奖情况、工作成果所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重要论文、重要著作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2份,重要著作复印封面和版权页,所有复印件用A4纸竖式合订成册)。并提交本单位推荐工作情况说明(含推荐排序)。
  (2)申报“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人员,填写《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一式2份,附照片和电子文档)、《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第十届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一式2份,附Excel电子文档)、工作业绩的获奖情况、工作成果所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重要论文、重要著作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2份,重要著作复印封面和版权页,所有复印件用A4纸竖式合订成册)。并提交本单位推荐工作情况说明(含推荐排序)。
  3.申报材料截止日期:6月18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研究推荐人选
  十大科技英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个高校最多报2名,二者不得兼报。党委组织部将在个人申报、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集体讨论,报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后,上报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庞笑萌
  联系电话:15140181086 88487031(外线) 3226(内线)
  电子信箱:syauzzb@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沈阳市“十大科技英才”暨第十届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沈科协发[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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