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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生处开展2023-2024学年学风建设、安全文明和谐建设和“百佳寝室长”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0-3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升学生寝室的管理和育人职能,构建文明、优良、和谐的校园氛围,经学校研究,在全校开展学风建设、安全文明和谐建设和“百佳寝室长”的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校设立学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风建设标兵寝室、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优秀班级、安全文明和谐标兵寝室、百佳寝室长奖项。

二、评选条件、名额设置和表彰方式

(一)学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学校评选3个;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学风建设标兵寝室评选工作按《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和学风建设优秀寝室评比条例》执行。

(二)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优秀班级、安全文明和谐标兵寝室评选工作按《沈阳农业大学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优秀班级和安全文明和谐标兵寝室评比要点》执行。

(三)百佳寝室长共计100人。奖励每名百佳寝室长证书和奖品,授予“百佳寝室长”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学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行,学院不需要提交材料;

(二) 各学院成立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由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7人。评审小组在集体和个人申请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评选、公示后上报推荐名单。

(三)学校组织审核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后,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优推荐

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奖集体和个人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集体或个人荣誉的评比。

五、提交材料和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118日前上报评选结果和相关材料,全部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sihaiyang@syau.edu.cn,纸质版(各奖项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由学院装订成册留存,不需要上报)加盖学院公章后,报至服务中心裙楼125办公室司海洋老师处,同时由班级负责人在学工系统内完成班级的网上申报工作。

所需上交材料:

电子版:

1. 《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先进班级汇总表》

2.《沈阳农业大学学风建设标兵寝室汇总表》

3.《沈阳农业大学安全文明和谐寝室建设优秀班级汇总表》

4.《沈阳农业大学安全文明和谐标兵寝室汇总表》

5.《沈阳农业大学“百佳寝室长”汇总表》

纸质版:

电子版汇总表打印版加盖学院公章。

六、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附件

附件22024年安全文明和谐建设先进集体评选附件

附件32024年“百佳寝室长”评选附件



学生处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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